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共青團中央和全國普法辦日前聯合出臺意見,要求全面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家教育普法規劃,進一步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整體提升青少年學生法律素質。
該意見提出了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的總體要求。法律意識需要從小啟蒙,法律素質需要系統培養。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要以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培養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為根本目標;要自覺遵循青少年學生成長規律和法制教育規律,堅持規則教育、習慣養成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課堂教學主渠道,積極開拓第二課堂,深入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統籌發揮學校、家庭、社會各方作用。
意見要求,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貫穿于大中小學法制教育全過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格局,充分發揮社會教育在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要重視對特殊青少年群體的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家庭、學校有針對性地對有不良行為學生開展法制教育。專門學校要適當增加法制教育的內容,通過多種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矯治。要特別重視開展好未成年犯管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勞教所、拘留所、看守所等特殊場所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意見指出,要落實法制教育相關課程和活動,將法制教育納入學校總體教育計劃;加強法制教育資源建設。鼓勵和支持地方編寫出版符合中小學學生認知特點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法制教育課件、音像資料等法制教育教學資源,並積極創造條件免費提供給中小學校;增強法制教育的實踐性,鼓勵學校組織模擬法庭、法制徵文、法制繪畫等活動,要創造條件,為學校組織學生參觀各類國家機關、觀摩執法、司法活動提供便利,充分利用全國法制宣傳日、禁毒日等時間節點,集中開展相關的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
該意見還就如何加強法制教育工作力量、強化經費保障、健全法制教育考核與督導制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等提出了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