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礦産資源儲量司近日發佈通知,就《銅鉛鋅礦産資源“三率”指標要求(試行)》(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意見。
通知指出,為加強銅鉛鋅礦産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三率”(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的監督管理,促進礦山企業節約與綜合利用礦産資源,依據《礦産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國土資源部特製定了《銅鉛鋅礦産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三率”指標要求(試行)》。按照《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鐵、銅、鉛、鋅、稀土、螢石、鉀鹽等礦産資源合理開發“三率”指標研究的函》(國土資廳函〔2013〕160號)要求,國土資源部日前組織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開展了銅鉛鋅礦産“三率”指標研究工作,並擬訂了《銅鉛鋅礦産資源“三率”指標要求(試行)》(徵求意見稿)(下稱《指標要求》)。
本次發佈的《指標要求》,對於銅礦體和鉛鋅礦體的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和共伴生礦産資源綜合利用率的各項指標均作了詳細要求,也列出了詳細的計算方法。在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方面,按照《指標要求》,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根據本行政區域內銅鉛鋅礦資源特點,制定不低於本標準的要求,並負責對轄區銅鉛鋅礦山企業執行《指標要求》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不定期開展抽查和檢查,定期公告符合本指標要求的銅鉛鋅礦山企業名單,實行社會監督、動態管理,而現有生産礦山需在《指標要求》發佈之日後兩年內達到相關規定要求。
另外,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可在今年9月15日前將《指標要求》修改意見和建議書面反饋至國土資源部礦産資源儲量司。(作者 艾怡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