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應收賬款流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商務部辦公廳最近印發了《關於做好商業保理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辦秩函〔2013〕718號,以下簡稱《通知》),就進一步加強商業保理行業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做出了部署和安排。
根據上述《通知》,商務部將建立商業保理行業統計制度,試點地區商業保理公司通過登錄商務部商業保理業務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網址:sybl.mofcom.gov.cn)進行信息填報。填報內容包括公司註冊信息、高管人員資質、財務狀況等。
《通知》要求,試點地區商務主管部門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轄內商業保理公司于相關事項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登錄信息系統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重大事項包括持股比例超過5%的主要股東變動、單筆金額超過凈資産5%的重大關聯交易等。
《通知》指出,商務部和試點地區商務主管部門將適時對商業保理公司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商業保理公司年審制度,對違反監管制度或達不到監管要求的公司,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的以及違規情節嚴重的公司,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年審不予通過;對違法的通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通知》明確了商務主管部門對商業保理行業的管理思路、監管方式和手段,對於推動該行業規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2012年6月,商務部同意在天津濱海新區、上海浦東新區開展商業保理試點;同年12月,同意港澳投資者在廣州市、深圳市試點設立商業保理企業。截至2013年8月20日,全國經批准成立的商業保理公司共137家。從註冊地看,天津67家,上海32家,深圳27家,重慶、浙江各4家,北京、河南、遼寧各1家。從資金來源看,內資保理公司103家,外資保理公司34家,註冊資本總計約17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