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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黨組印發《教育部機關作風評議實施方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27日 17時30分   來源:教育部網站

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印發《教育部機關作風評議實施方案》的通知
教黨函[2013]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黨委、省部共建地方高等學校黨委,駐外教育機構,部內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根據《教育部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有關部署,為紮實推進教育部機關作風建設,進一步完善機關作風評議制度,現將修訂後的《教育部機關作風評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高度重視,按照有關具體要求,認真做好網上評議組織實施工作。

中共教育部黨組

2013年9月18日

教育部機關作風評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紮實推進教育部改進工作作風,更好地貫徹執行黨的群眾路線,努力建設為民、務實、清廉機關,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現將教育部機關作風評議實施方案修訂如下:

    一、評議內容

    緊緊圍繞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項教育工作任務和教育規劃綱要,以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工作實績為評議重點,評議要素及內容主要包括:

    (一)工作思路。重點評議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教育規律,樹立教育科學發展理念,明確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和工作舉措的情況。

    (二)服務基層。重點評議踐行執政為民觀念,強化服務意識、改進服務作風、提高服務效能,努力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的情況。

    (三)廉潔從政。重點評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厲行勤儉節約、杜絕鋪張浪費的情況。

    (四)轉變職能。重點評議依法行政、科學決策,簡政放權、完善管理,服務省級政府教育統籌,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加強統籌規劃和政策引導,規範行政審批和項目管理的情況。

    (五)協調配合。重點評議增強大局觀念,敢於擔當,與中央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推動重大政策出臺,與部內有關司局密切配合共同推進重點工作落實的情況。

    (六)會風文風。重點評議精簡會議、文件,提高會議質量,體現公文“短、實、新”的情況。

    (七)調查研究。重點評議堅持和完善調研製度,深入實際、深入學校、深入師生聽取意見,密切聯絡基層,以及調研質量與成果轉化的情況。

    (八)務實創新。重點評議堅持求真務實、真抓實幹,努力創新工作方式,深入推進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檢查指導,狠抓工作落實的情況。

    (九)思想工作。重點評議及時掌握本司局幹部思想狀況,領導與幹部開展談心談話,關心培養、嚴格要求幹部,加強司局內建設,營造團結和諧氛圍的情況。

    (十)工作實績。總體評議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教育部年度重點任務及本司局重點工作、制定出臺重大政策、推進重點改革項目、破解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為民服務辦實事的工作實績。

    每項評議要素,有五個評議等級,分別為:很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不滿意。

    為增強評議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不同評議單位的人員,在評議要素的選擇上適當加以調整,以體現不同的側重點。除按要素進行評議外,設置“對教育部機關作風狀況進一步提出書面意見及改進建議”欄目,可以文字形式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二、評議實施

    (一)被評議單位

    教育部機關各司局。

    (二)評議單位及人員

    1.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廳級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

    2. 部屬高等學校和省部共建地方高等學校校級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

    3. 駐外教育機構參讚(代表)和組(室)負責人;

    4. 部直屬單位司局級以上幹部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

    5. 國家教育行政學院重點班次學員;

    6. 部機關各司局幹部和借調半年以上幹部。

    (三)評議方式

    評議採用司局自評與司局間互評、機關評議與外部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在網上進行。

    機關各司局原則上都要接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評議。

    機關綜合司局和涉及高等教育領域業務的有關司局原則上接受部直屬高等學校和省部共建地方高等學校的評議。

    機關各司局根據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原則上接受駐外教育機構、相關直屬單位以及國家教育行政學院有關重點班次學員的評議。

    機關司局間互評,由各司局司、處級幹部參加評議。

    司局內部自評,由各司局全體幹部和借調半年以上幹部參加評議。

    對有特殊需要的司局,適當調整增加參評人員。

    參評人員應對教育部某個司局或若干司局的工作比較了解。評議時,應根據自身工作的相關性及對教育部機關各司局的了解程度自主選擇被評議司局及有關評價要素,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作出具體等級評價。

    評議工作由教育部機關黨委會同辦公廳、人事司、監察局具體組織實施。每年組織一次,12月底前完成。評議人員按照統一配發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網址進行評議。國家教育行政學院重點班次學員評議工作,按照辦班時間隨時進行。各參評單位應明確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統籌安排參評人員,原則上參評人員應覆蓋有工作聯絡的司局。

    三、評議結果統計

    匯總統計時,針對每項要素,以實際作出等級評價的人員數量為基數計算相應滿意度。以“很滿意”和“滿意”兩個評議等級計算相應“綜合滿意度”。

    四、評議結果使用

    根據評議統計結果和書面反映的意見,形成部機關作風評議報告,研究提出重點整改落實任務,經部黨組同意後,在機關內網進行公示。將評議結果作為評選年度優秀司局等表彰獎勵的重要參考依據;對評議結果滿意度高的司局,予以宣傳表揚;對評議中反映的突出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各司局應根據評議結果和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實措施,並以適當方式向本司局幹部和基層單位通報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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