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雙審”並進工作會議11月6日在武威召開。據了解,立足培養和選拔“好幹部”,甘肅省開展對縣區黨政正職經濟責任和機構編制“雙審”並進,實現了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的法律保障。
開展對縣區黨政正職經濟責任和機構編制“雙審”並進,是甘肅省幹部監督工作的重大創新,也是促使“好幹部”脫穎而出的實際行動。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由甘肅省委組織部牽頭,省紀委、省編辦、省監察廳、省審計廳聯合發文,就開展縣區黨政正職經濟責任和機構編制“雙審”並進作出統一部署。這次審計由省審計廳、省編辦在全省系統抽調163名骨幹力量,統一組織實施,採取上審下、交叉審等,計劃用2至3年的時間,將全省86個縣市區黨政正職經濟責任和機構編制情況輪審一遍,今年審計23個縣區。從9月9日開始,先行在永登縣、臨夏縣和張家川縣開展試點,取得較好效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確定了審計工作的重點、內容和方法。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對縣區黨政正職的執政能力進行科學鑒定,把經濟責任和機構編制的審計結果,作為提拔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有利於形成正確的政績觀和價值導向,促使“好幹部”脫穎而出,激發全社會幹事創業的內生活力。
甘肅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記者 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