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是第13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確定今年的主題是: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共築偉大中國夢。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開展法制宣傳日活動,深入推進“六五”普法,有利於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設法治中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目標。
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普法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全系統基本形成了學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但是,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的各項工作,離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一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同志法治觀念、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不夠強,還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住房城鄉建設事業改革發展,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習慣於採用行政審批等行政管理辦法來解決;一些住房城鄉建設企業及其管理人員還沒有做到依法規範自己的市場行為;一些住房城鄉建設行政相對人和從業人員還不知道或者不善於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既是普法工作的組織者,也是普法的重點對象,在普法工作中要率先垂范。要帶頭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總書記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牢固樹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觀念,努力在全系統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重點學習《城鄉規劃法》、《建築法》、《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等住房城鄉建設專業法律法規,自覺遵守《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等規範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務群眾的能力。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法制講座、理論中心組學法等制度,加強對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的考察、學法守法用法情況的督促檢查和年度評估考核,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條件。
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明確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政府要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定和實施,加強市場活動監管,加強各類公共服務提供”的要求,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有效調節經濟活動的作用。凡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範管理、提高效率。要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完善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當前,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執法人員素質不高,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仍然存在。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完善執法人員持證上崗、考核等有效管理制度,並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深入推進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六五”普法,是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根本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結合中心工作和行業實際,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要不斷將法制宣傳教育深入社會、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繼續深入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採取多種形式,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重點加強對房地産、物業管理、建築施工等領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促進建立誠信、規範、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繼續深入開展法律進工地活動,對農民工進行安全生産、依法維權等方面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民工的法治觀念;繼續深入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大力開展針對被徵收人、住房保障對象等群體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群眾的依法維權意識。要將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堅持開門立法,在立法公開中增強群眾法律意識;堅持説理性執法,在執法中普及法律知識;堅持和解調解,在行政復議中明晰權利義務,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我國已經進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歷史時期,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幹部職工肩負著為經濟建設提供重要保障、為人民生活改善提供優質服務、促進社會和諧的重大責任。我們要大力弘揚法治精神,深入推進“六五”普法,進一步提高全系統幹部職工學法守法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為共築偉大中國夢做出應有貢獻。(中國建設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