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4日電(記者劉錚、陳玉明)12月15日至月底,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11個督察組,將對貴州、江西、河南、遼寧、陜西、內蒙古、河北、山西和道路交通、中央企業、民航系統的安全生産情況進行督察。
這次督察工作的重點是:各地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今年以來重特大事故多發的省份及行業;煤礦整頓關閉任務重的省份;國有重點企業和非公有制小企業。
這次督察工作將採取以下方式:聽取彙報,查閱資料;深入現場,重點抽查;聯合執法,督促整改;加強監督,及時曝光;綜合督察與專項督察相結合。
各督察組督察結束前,要向所到省份人民政府反饋意見,講明問題,提出建議。返京後將以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名義向被督察的地區發出整改通知。
在這次督察工作中,煤礦整頓關閉進展情況、煤礦企業內部安全管理情況、煤礦瓦斯治理及各種災害防治情況、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情況等將成為督察的主要內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