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創造性地設立的一個“低平臺、有彈性、廣覆蓋”的社會保障體系———小城鎮社會保險辦法(簡稱“鎮保”),在農村城市化進程加快的過程中,有效解決了離土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10月底,市郊參加“鎮保”人數已達106萬,其中70多萬是農民。
2003年10月,旨在解決離土農民基本社會保障的《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暫行辦法》頒布實施,離土農民從此在生存權、發展權、保障權方面有了制度“托底”。“鎮保”涵蓋了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和工傷5項內容,並將離土農民的養老金與全市職工的平均工資聯絡起來,徹底改變了以前“農保”與“城保”自成體系的局面,使被徵地農民獲得更高的保障。實行“鎮保”後,2005年每人每月的養老金最低有417元,增加了342元,而且還將逐年提高。
上海的“鎮保”辦法,專門針對以前的徵地勞動力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等繳納作出了補償性規定。考慮到離土農民的適應期,上述辦法規定,對每個被徵地人員發放不低於24個月的生活補貼。此外,按照“市場就業”原則,徵地勞動力完全和城市的勞動力一樣,可以享受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可以參加政府補貼的職業培訓。自主創業的,還可以享受開業貸款擔保或貼息等扶持政策。(記者勵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