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2月16日電(鄭天虹、康建)廣東省教育廳制訂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徵求意見稿)》日前正式頒布,高中生道德素養、實踐能力等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將成為高校錄取或退檔的依據之一。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四個方面:模塊修習記錄、基本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考查和信息技術等級。模塊修習記錄反映學生在校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和各科目各模塊修習情況。基本素質反映學生的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各方面情況。實驗操作考查反映學生在科學領域的實際操作能力。信息技術等級反映學生在技術領域的信息技術能力和素養。
廣東省教育廳要求各市組織中學校長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針對徵求意見稿開展討論,並將討論情況整理成書面報告,並於本月底前報送教育廳教研室。
該方案對“基本素質評價”中的道德素養作了如下規定: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成長記錄、教師和同學的評價等,由學生自我評價為主,同學互評為輔;綜合實踐的評價,則根據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及完成情況,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的實證材料等,客觀反映學生在綜合實踐方面的表現;身心健康的評價,則是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