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孫玉波)國家工商總局20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工商機關繼續深入開展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專項行動,分品種、分季度、分階段開展專項整治,在上半年集中整治虛假違法醫療廣告。
通知提出,經過前一階段整治,嚴重違法醫療廣告得到有效遏制,違法醫療廣告蔓延勢頭得到有效控制。但一些地方廣播、電視非黃金時段的違法醫療廣告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一些報紙的違法醫療廣告也有所反彈。各地要集中力量查辦一批虛假違法醫療廣告案件,打壓違法廣告反彈勢頭。
各地要依照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等規定,嚴厲查處發佈虛假醫療廣告的行為;以新聞形式發佈醫療廣告,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廣告中利用患者或者專家和醫生的名義進行證明的行為;廣告中誇大療效,宣傳保證治愈,尤其是廣告中保證或者變相保證治愈各種疑難疾病的行為,以及利用健康專題節(欄)目發佈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
通知要求,加強廣告監測工作,建立預警機制,對本地區重點媒體加強日常監測,及時發現和掌握違法醫療廣告的苗頭和重點區域。及時向社會發佈違法醫療廣告警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違法醫療廣告,提高消費者防範和識別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能力。
同時,各地在醫療廣告專項整治中,要統一執法標準,整體推進整治進度,對重點地區、重點媒介、重點醫療機構進行有針對性的指導和檢查,通過組織各地開展整治工作互查等方式,實地督導,加強對各地查辦醫療廣告案件的指導協調,解決問題,促進落實。(完)
國家工商總局:廣播、電視健康專題欄(節)目發佈醫療廣告內容須明示
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孫玉波)國家工商總局20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強利用廣播、電視健康專題欄(節)目發佈醫療廣告內容的監管,凡含有廣告內容的欄(節)目,要求明示“本欄(節)目中含有廣告內容”的忠告語。
通知要求,各地要實施醫療廣告市場全過程、全方位的動態監管。強化對醫療機構廣告發佈行為的監管,從源頭上治理虛假違法醫療廣告。要把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的醫療機構作為整治重點,對屢次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的醫療機構要依法停止其廣告發佈。
強化對廣告經營者的監管,規範醫療廣告設計、製作和代理行為。督促廣告經營者健全和落實廣告管理制度,依法經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定,拒絕設計製作和代理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對設計、製作和代理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廣告經營者,要嚴厲查處,直至清除出廣告市場。
強化對廣告媒介單位的監管,構築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防範體系。加強廣告發佈環節的監管,督促媒體健全廣告審查制度,落實廣告媒介單位發佈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對發佈違法醫療廣告問題嚴重的廣告媒介單位,要依法停止或限制其廣告發佈資格,或責令其停業整頓。
通知提出,在打擊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同時,要廣泛宣傳醫療廣告管理法律、法規知識,在日常監管中積極運用行政指導手段,規範廣告發佈行為,引導醫療機構、廣告公司和廣告媒介單位加強行業自律,增強廣告市場主體自覺守法和誠實守信意識,推動廣告誠信建設。(完)
工商總局關於開展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