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在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立大會上的講話
2006年2月21日
同志們:
今天,我們在這裡召開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立大會。這是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確立的"安全發展"指導原則,防範事故災難,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的重大舉措。
加強應急管理,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要"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和應急救援、社會動員機制,提高處置突發性事件能力。"在去年7月國務院召開的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上,家寶總理要求各地政府"切實轉變職能,更新觀念,把應急管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把人力、物力、財力等公共資源更多地用於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在最近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産工作會議上,建敏國務委員要求各部門、各地區認真貫徹國務院發佈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抓緊編制安全生産應急預案,加快應急救援體系、機構和隊伍建設,提高應對重特大事故災難的能力。
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是全國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我國目前正處在工業化加速發展階段,是各類生産安全事故的"易發期"。一方面,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尚未根本轉變,"煤電油運"持續緊張,能源原材料工業和交通運輸滿負荷甚至超負荷運行;一些行業特別是煤炭行業長期負重爬坡,安全生産基礎相當薄弱;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而培訓教育又相對滯後等,都加大了安全生産的壓力。另一方面,安全法制尚不健全,企業安全生産責任主體不到位,一些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相對弱化,安全監管機制尚不完善,以及權錢交易、官商勾結等腐敗現象,也在影響和制約著安全生産狀況的穩定好轉,甚至直接導致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同時隨著社會生産和經濟規模的擴大,城鎮人口的集中,事故災難的危害性也在增大。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類突發公共事件中,事故災難所造成的生命財産損失尤其觸目驚心,社會影響尤其惡劣。2005年全國發生各類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分別比上年下降10.7%和7.1%。但煤礦等重特大事故多發,安全生産形勢依然嚴峻。全國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34起,同比增加3起,死亡人數增加17%,其中煤礦58起,增加34.9%,死亡人數上升66.6%。面對重特大事故多發的現實,為了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
在各部門、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近年來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有了很大進展。礦山、消防、核工業、水上搜救、鐵路、民航、國家電網等行業和領域,已初步建立了專業性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區域性救援基地和救援隊伍,在事故搶險救災、重大隱患處置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05年,全國礦山救護隊伍搶險救援煤礦、非煤礦山事故3684起,搶救遇險、遇難人員5154人,其中1664人生還;水上救援出動1568次,搶救遇險人員17666人,其中16837人生還;公安消防系統撲救火災23.9萬起,搶險救援其他事故15.6萬次,搶救和疏散群眾11萬餘人,搶救和保護財産價值約350億元。儘管這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與安全生産的實際需要之間,仍存在較大差距:覆蓋全國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尚未形成,集中指揮、協同作戰、反應快速、應對準確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尚未建立起來,重特大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的效率還有待提高。成立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就是適應加快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和信息化、社會化發展的要求,把全國的應急救援資源組織起來,整合到一起,儘快形成健全完善、統一協調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和工作機制,整體提高國家應對重特大事故災害的能力,更好地適應加強安全生産的需要。
國務院領導對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很重視,多次作出明確指示。中編辦、中組部以及財政部、人事部等部門,對組建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一事非常支持。根據中編委文件規定,指揮中心為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領導、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全國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綜合監督管理的行政職能,並按照國家安全生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協調指揮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下面,我代表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監管總局,就指揮中心組建後的工作以及當前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簡要講五點意見:
第一,強化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責任感。應急救援是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在安全生産工作的全過程。安全生産的基本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必須立足於防範,採取各種措施進行綜合治理,解決好影響制約安全生産的各類問題特別是那些深層次問題,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傷亡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同時又要準備應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災難,在事故發生後迅速組織開展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控制和減少事故損失。應急救援工作還包括了事故的預測、預防和預警,通過開展安全評價、隱患排查、技術諮詢、教育培訓等工作,增強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將會有效防範、減少事故的發生。
在全國安全生産工作的總體格局中,應急救援工作及其指揮中心居於非常重要的位置。希望同志們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産工作的現實需要出發,充分認識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認清肩負的神聖使命,強化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好職責。
第二,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在事故搶險救災中發揮作用。要在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的要求,本著"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抓緊建立覆蓋全國各個行業和各地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我們已經編制了《全國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總體規劃方案》,提出了體系建設的思路和構架。希望各部門、各地區把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行業和地方"十一五"規劃,儘快建立健全專業應急管理機構和區域性應急救援基地。安全監管總局將在完善礦山應急救援體系的同時,抓緊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工作機構。消防、核工業、水上搜救、鐵路、民航、國家電網等專業應急機構,也應當進一步加強基礎建設,充實力量,健全運行機制和保障系統。
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也要"重心下移、關口前移"。要依靠企業和地方政府,搞好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平時加強隱患排查和事故預防,事故災難發生時在第一時間裏組織開展有效救援。依託各個行業的"龍頭"企業、大型骨幹企業,採用國家和地方扶持、企業自行管理的方式,建立各類應急救援基地。搞好培訓,提高隊伍素質,以適應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
第三,抓緊編制和落實應急預案。目前,《國家安全生産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已經編制完成。下一步,一是要分門別類,制定和完善各專業性、地方性和區域性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儘快在規定範圍內予以發佈實施;各類生産經營單位也要制定應急預案,並報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備案。二是要督促企業和地方政府把預案規定的責任、制度、措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等落到實處,定期進行演練,通過演練和實踐及時發現漏洞、完善預案。三是要加強培訓教育,使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地方政府負責人切實掌握安全生産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應急響應程序和各個崗位的職責;普及事故災難預防救助知識,增強公民的自我保護能力。
第四,加強應急救援法規標準建設。積極做好《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條例》的起草和申報,爭取早日頒布。制定並實施《安全生産應急預案管理規定》,建立應急救援資源信息管理、隊伍管理、專家管理、資金保障等配套規章制度,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機制。各部門、各地也要加強相關的法規建設,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制定相關的規章標準和制度,使應急救援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第五,加快推進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科技進步。指揮中心成立後,要整合相關資源,發揮有關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協會等仲介機構和專家隊伍的作用,建立科技支撐體系,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基礎理論研究和科技攻關,特別是要加強煤礦瓦斯和水災、危化品爆炸泄漏等工業典型事故的産生機理、防範和應急救援技術的研究,先進適用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研發。要加快信息化建設,建立安全生産應急救援信息平臺,實現全國應急救援系統的信息傳輸,提高對事故災害的監測、預警和快速反應能力。學習借鑒國外應急救援的新理念、新技術,參加國際礦山等行業的救援技術競賽,促進我國的應急救援工作水平的提高。
同志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是一個新課題,指揮中心也是一個新機構。在如何加強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如何履行全國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綜合監督管理職能,以及如何加強與專業機構和地方機構的協調等方面,都需要深入研究,提出對策措施。希望指揮中心和各部門、各單位應急管理機構的同志們,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在實踐中創新思路,完善應急救援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不斷開創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新局面,為實現 "十一五"期間"全國安全生産狀況進一步穩定好轉"的奮鬥目標,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