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2006年“兩會”專題
新華社北京3月2日電(記者鄔煥慶、顧瑞珍、杜宇)一個個現代化都市在中國大地上流光溢彩,但在霓虹燈如幻如夢的璀璨繁華下,城市裏一些落後、臟亂的角落卻被幸福遺忘,如一個個痛苦的盲點。
“城中村”,這個城市化進程中産生的後遺症,不僅越來越成為城市的“痛點”,更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來京參加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的部分委員,對“城中村”問題表達了嚴重關切:“城中村”問題已經成為和諧社會發展之痛,必須正視並解決。
記者目擊:臟亂黑臭的“城中村”
2月26日、27日,新華社記者連續走進了北京幾個典型的“城中村”:豐台區“馬家堡三期”,東城區“北香河園”,朝陽區“西壩河村”,海淀區“龔村”。在這些地區,記者一致的印像是:衛生臟差、人員亂雜、黑房違章、市容不整。
走進“馬家堡三期”37號院,一股惡臭撲鼻而來,十幾排簡易磚瓦房一溜兒排開。墻上寫著“禁止亂倒垃圾”字樣,但“告示”下臭氣熏天的垃圾到處都是。記者站在一棟樓房前時,竟有幾隻小老鼠從面前的通道裏鑽了出來。
“西壩河村”每家都被來自安徽、河南、河北的農民工租住,村裏垃圾亂堆亂丟,村前的一條明渠幾乎被垃圾塞滿,村裏的房東們只管按時收取房租,根本不去理會租住人員。“北香河園”,距離北京東二環繁華地區直線距離不過三四百米,但在周圍高檔住宅的包圍下,這個破爛的平房區滿眼都是私搭亂建的違章建築,也幾乎全部出租給外來務工人員。
“城中村”的生活狀況,完全可以用“危機四伏”來概括。“馬家堡三期”現有“樓房”沒有加固就隨地加高,極易發生坍塌,而且樓與樓之間距離很近,一旦發生火災或水災,很有可能造成房屋“倒一間、砸一片”的嚴重後果。房屋的出租管理更是處於無序狀態,亂拉電線、亂用煤氣,造成了嚴重的安全隱患。
在“北香河園”,記者只看見密如蛛網的電線,卻沒有發現任何消防設施哪怕一個滅火器。易燃的雜物堆滿了走道,有點地方剛夠一個人側身而過。由於沒有暖氣,住戶都用煤爐取暖,一個住戶説這裡冬天取暖導致煤氣中毒的事時有發生。
“西壩河村”一位姓王的大爺説,村裏經常有打架的事發生,房東和租戶發生糾紛更是隔三差五。記者發現,為了護家,這裡很多人都養了城市禁養的大狼狗,王大爺説狗傷人的事也發生過。
委員觀察:“城中村”是城市和諧的一個“定時炸彈”
污水滿街跑、垃圾遍地撒、人員構成雜、治安狀況差……這是全國“城中村”的普遍現象。
據調查,全國各大城市都存在“城中村”問題,2005年北京有“城中村”231個,西安有187個,廣州有138個,南京繞城公路以內有71個,太原有83個,上海、武漢、成都、重慶、呼和浩特、貴陽等城市也出現了嚴重的“城中村”現象……
據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調查,北京地區“城中村”主要分佈在鐵路沿線、商業繁華地區和大型工廠內。其基本特徵有4個:一是村落處於城鄉接合部地區,已經完全沒有農用地或只有少量農用地;二是居民住宅大多為平房,低矮破舊,流動人口聚集,人口密度大,公共秩序混亂,存在安全隱患;三是基層管理組織不健全或根本沒有,無有效的人口管理體制;四是市政基礎薄弱,市政設施破損、陳舊,違法建設多,環境臟、亂、差。
“事實上,‘城中村'的背後主要有四大成因。”朱勇新委員説,“一是經濟原因,一些村民和居民為了收取房租,建了大量的違章建築;二是政策原因,近20多年城市盲目擴張,一些城市發展不均衡、管理不規範遺留很多發展和管理的‘死角’;三是體制原因,土地管理混亂導致對被圈入城市的農民無法管理,他們隨意建房廉價出租;四是農民工進城潮,大量外來務工人員需求大量的廉價住所,而‘城中村’房屋成本低符合這個需求。”
溫克剛委員指出,“城中村”從某種程度上看,是城市和諧與安全的一個“定時炸彈”。
他説,以北京的“城中村”為例,五大安全隱患就很突出:一是火災等安全隱患突出,極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二是治安問題突出;三是市政設施薄弱,衛生條件差而人口密集,極易造成各種疾病的傳播;四是無照經營問題嚴重,對合法、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造成極大的衝擊;五是黃賭毒隱患,一些“城中村”的出租屋往往成為一些廉價的性交易場所,同時也是“賭客”和“毒客”的隱藏地。
危機四伏的“城中村”如何退“村”還“城”?
在2006年各地兩會期間,“城中村”問題受到廣泛關注,切實解決“城中村”問題的呼聲越來越高。
譚慶璉委員説,“城中村”之所以叫“村”,就是它們普遍缺乏城市生活應有的設施,比如衛生清潔系統、供水供暖系統、休閒健身系統等等,生活條件惡劣。它們的存在,是近20多年城市急速擴張、農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造成的,而儘快解決“城中村”問題,讓“村民”融入到城市文明,讓他們享受到城市發展的成果,是建設和諧社會背景下城市發展必須面對的一個新課題。
記者採訪中發現,在要迎來命運轉折的“城中村”裏,卻是渴望與困惑交織著。“北香河園”的一些農民工租戶對拆遷憂心忡忡,他們表示根據自己的收入只能租住300元以內一個月的“城中村”的房子,拆遷後他們只能往四環、五環外再找“村”棲居。“馬家堡三期”65號院的女房東每月房租收入2000多元,她雖然不滿意自己的居住環境,希望政府儘早治理,但又擔心治理後失去房租後生活沒有來源。
朱勇新委員説:“作為一項綜合性的城市治理工程,‘城中村’問題絕不是一拆了之那麼簡單。”
“退‘村'還‘城'的關鍵點是要把單一的物業經濟、收租經濟轉化為多元化的現代服務型經濟,只有實現了經濟結構和發展模式的轉變,才能真正實現‘城中村’的完全城市化角色轉化,必須把個人私房出租模式變成産權經營,單純的收租經濟、食利經濟模式變成以現代服務業為主的多元經濟模式。”
全國政協委員劉善璧早在兩年前就在有關提案中指出,要真正解決“城中村”問題,應當從制度創新入手。建議修改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條例的有關條款,實行城鄉土地統一管理的體制;同時進行股份制改造,對原有村集體經濟資産進行量化,變為由集體法人股和個人股構成股份公司。
鄒玉川委員説,治理“城中村”要考慮到那些以出租房屋為生計的村民和居民的生活來源問題,而這恰恰是需要各個方面認真考慮的問題,也是考驗城市管理者智慧的問題。一個“城中村”好拆,但不能僅僅為了城市的面子去拆,要真正解決“城中村”內在的問題,比如城市規劃、廉租房政策、就業政策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