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3月28日電(記者姚潤豐、江毅)基本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並逐步增加他們的收入;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基本完成14.8萬個貧困村的整村推進扶貧規劃。這是“十一五”時期我國扶貧工作的主要目標。
國務院扶貧辦公室主任劉堅28日在四川南充召開的2006年全國扶貧辦主任會議上説,“十一五”時期,在需要基本完成的14.8萬個貧困村的整村推進扶貧規劃中,實現人均南方有0.5畝以上、北方有1畝至2畝的基本農田;每戶有1個以上勞動力接受勞務輸出技能或農業實用技術培訓,並有一項穩定的增收項目;基本實現行政村通廣播電視,自然村通電,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公路;繼續解決人畜飲水困難,努力提高飲水安全水平;基本實現行政村有衛生室;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
為實現上述目標,我國確定了“十一五”期間扶貧工作的七條主要措施,一是瞄準貧困群體,對具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著力幫助提高自我發展能力;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給予必要的救濟、救助;財政扶貧資金重點向貧困戶傾斜。二是因地制宜實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力爭“十一五”期間全面完成14.8萬個貧困村的建設。三是加大培訓力度,力爭“十一五”期間每個貧困農戶有一個勞動力接受培訓。四是抓好産業化扶貧,力爭“十一五”期間每個縣有1個至2個有帶動力的龍頭企業。五是加強扶貧資金管理,加強審計、社會和輿論監督。六是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扶貧開發。加大東部地區對中西部貧困地區對口幫扶力度,不斷完善機關定點扶貧工作,鼓勵和支持仲介組織、民間組織參與扶貧項目的實施。七是切實加強對扶貧開發的領導,把扶貧開發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中。
“實現‘兩個基本’的奮鬥目標,確實存在一定難度。但是,再難也要去努力。”劉堅表示,貧困地區的新農村建設不可能達到東部發達地區的水平,不可能一步建成小康村。但是,在“十一五”期間必須解決貧困群眾基本的吃飯、喝水、行路、用電、看病問題,解決全部孩子的九年義務制教育問題。“這是貧困群體的基本需求,基本人權,不能等到幾十年後再解決。”劉堅説。(完)
我國扶貧工作轉入解決溫飽和鞏固溫飽並重的新階段
新華社成都3月28日電(記者姚潤豐、江毅)國務院扶貧辦公室主任劉堅28日説,目前全國農村仍有2365萬人沒有解決溫飽問題,處於年收入683元至944元的低收入群體還有4067萬人,兩者合計6432萬人。我國的扶貧工作已由解決溫飽為主轉入解決溫飽和鞏固溫飽並重的新階段。
28日在四川省南充市召開的2006年全國扶貧辦主任會議上,國務院扶貧辦公佈的《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中期評估結果顯示,綱要實施5年來,全國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由2927萬減少到2365萬,減少了562萬;低收入貧困人口從6102萬減少到4067萬,減少了2035萬。特別是2004年和2005年,貧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都有較大幅度的下降。同時,貧困地區的生産生活條件有了較大改善,各項社會事業有了長足進步。
評估結果還顯示,綱要實施5年來,在全國認定了近800家扶貧培訓基地,建成了國家、省、市、縣四級貧困地區勞動力培訓網絡,培訓了318萬貧困農戶勞動力;支持了一批扶貧龍頭企業,帶動了結構調整和農戶增收;對不具備生存條件地區的150多萬貧困人口實行了易地扶貧。
“解決溫飽難,鞏固溫飽、進一步提高貧困群體自我發展能力的任務同樣十分繁重,縮小貧富差距更是任重道遠。”劉堅表示,現階段我國扶貧開發工作存在四個明顯的特點:
一是脫貧成本增加。由於目前解決和鞏固溫飽的難度加大,所以脫貧的總成本比之“八五”期間有明顯提高。二是減貧速度減緩。上世紀80年代,全國農村貧困人口平均每年減少1350萬,90年代平均每年減少530萬。2001年到2005年平均每年只減少112萬。三是貧困人口分佈呈現點(14.8萬個貧困村)、片(特殊貧困片區)、線(沿邊境貧困帶)並存的特徵。14.8萬個貧困村的貧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占其總人口的比重為33%,青藏高原延伸區的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和涼山彝族自治州比重達40%左右,41個沿邊境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比重超過40%,都遠遠高於9%的全國平均水平。四是貧困群體呈現大進大出的態勢。在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中,87%的人群在年際之間有進有出。以2003年為例,當年有1460萬人脫貧,同時又有1540萬人返貧,使當年貧困人口總量增加了80萬人。(完)
新華社短評:讓更多窮人分享發展成果
新華社成都3月28日電(記者 姚潤豐)國務院扶貧辦28日公佈的《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中期評估結果顯示,到2005年底,全國農村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和剛剛越過溫飽線但還不穩定的低收入人口總計6432萬人,而建檔立卡的工作對象有近1億人。按國際標準,我國貧困人口總數列世界第二位。
消除貧困,讓更多窮人分享發展的成果,實現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是長治久安的基礎,是黨和政府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十一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要加大扶貧工作力度,強化各級政府扶貧職責,加大扶貧投入,完善扶貧開發機制,提高扶貧效率。
消除貧困,必須加強貧困地區的社會事業建設。公共財政必須向貧困地區傾斜,特別是教育、衛生事業,必須把貧困地區作為建設的重點。貧困導致受教育程度低,貧困導致疾病,低素質和疾病又加劇貧困。這是許多國家共有的惡性循環現象,解決的辦法就是發揮公共財政的作用,加大對貧困地區社會事業的投入。
消除貧困,不僅需要黨和政府的努力和支持,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注、關心和扶助。我們要更加廣泛地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在推動産業扶貧開發、開展扶貧資金技術信息服務、促進貧困地區勞動力培訓和轉移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以實實在在的努力,加快我國扶貧開發進程,讓更多的窮人儘早變成富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