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9日電(記者 張曉松)審計署29日發佈今年第一號審計公告,公佈了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結果。這也是我國第一份有關審計整改情況的公告。
根據這一公告,2004年度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總體上是好的。通過審計,促使有關被審計單位上繳財政各項資金11.83億元,追回和歸還各類被擠佔挪用的資金41.64億元,按規定撥付使用滯留、閒置的資金117.62億元。
另外,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定472項,審計署向有關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移送各類案件線索114起,213人受到處分,76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積極糾正中央預算管理問題
2004年度中央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體制不夠完善、制度不夠健全、分配行為不夠規範等方面。對此,財政部、發展改革委進行了積極整改。
財政部採取的整改措施主要包括:
——合理界定各部門各單位維持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需基本支出的範圍,逐步縮小中央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基本支出水平存在的不合理差距;
——對人民銀行實行費用專戶管理,要求人民銀行費用支出預算嚴格按部門預算方式編報,以防止其人均基本支出水平過高;
——從2005年起,將廣電總局集中的中央電視臺4億元收入納入預算,並從2006年起全面取消廣電總局集中中央電視臺收入留作自用的做法;
——督促有預算分配權的部門,嚴格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年初預算到位率的要求,做好預算編制的前期準備工作;
——會同國管局等部門調整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分配管理政策,要求在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優先動用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並如實反映公房出售收入結余情況。
發展改革委採取的整改措施主要包括:
——要求各地儘快編制完成“十一五”期間農村公路建設規劃,對多報建設規模的項目和地區實施暫緩審批項目或暫緩安排投資等制裁措施;
——對年初落實到項目的資金未達到總量75%問題進行了糾正,在編制2006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時這個比例已超過75%。
大部分中央部門糾正了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審計機關對38個中央部門200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時,查出虛報多領預算資金、轉移挪用或擠佔財政資金、私設賬外賬和“小金庫”以及部分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對此,大多數部門已進行了整改:
——12個存在預算編報不真實問題的部門中,已有10個將虛報多領的預算資金3.9億元納入下年度部門預算統籌安排,並將1585.87萬元上繳中央財政,糾正率為83%。
——26個違規轉移挪用財政性資金的部門中,已有23個予以糾正,涉及金額8.73億元,糾正率為81%。
——19個私設賬外賬和“小金庫”的單位中,已有17個撤銷了賬外賬、“小金庫”賬戶,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62億元,上繳中央財政760.71萬元,糾正率為77%。
——31個擠佔具有專項用途資金的部門中,已有23個部門作了糾正,合計金額14.97億元,糾正率為70%。
——3個違反規定擅自建設辦公樓和培訓中心的部門中,國土資源部已就航遙大廈問題申請補辦立項審批手續,民航總局所屬空中交通管理局挪用資金購買銀通大廈問題正在進一步查處,旅遊局違規建設的旅遊管理幹部學院分院和後勤基地項目已停工。
——11個部門、單位累計滯留閒置的137億元財政資金中,已下撥88.48億元,納入2005年部門預算10.12億元,退還中央財政1.77億元,糾正率為73%。
——國家物資儲備局成立清欠領導小組,已催還欠款、歸還儲備資金合計2.94億元,追回借出物資鋁錠175.74噸。
——對部門2004年度決算(草案)編報中存在的不夠真實規範等問題,有關部門已調整決算和賬目28.09億元,糾正率達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