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在29日召開的全國建設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表示,堅決徹底剷除建設系統存在著的商業賄賂問題。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把握政策、維護大局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要求,切實把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來。
劉志峰説,目前建設系統存在著的商業賄賂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在規劃審批中,有的規劃部門工作人員利用“一書兩證”審批權收受賄賂;有的建設和房地産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資質、資格審批中收取賄賂,違法發放資質資格證書。
在工程招標投標中,一些發包方利用發包權收受投標人的賄賂,明招暗定,洩露標底,或收取好處後強行指定承包方;一些企業通過賄賂其他企業進行陪標、串標,或向發包方、評標委員會成員、發包方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等直接行賄,謀取中標,有的又將承包的工程倒手轉包,從中收受賄賂。
在材料設備採購中,供應商通過向施工企業或建設單位行賄,導致施工企業或建設單位捨近求遠、舍優求劣,購買使用質次價高的材料設備。
在施工過程中,一些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行賄,通過變更設施增加工程量或提高價格等手段牟取不當利益。
在項目預決算中,一些施工單位通過向建設單位有關管理人員行賄,虛設項目、重復計算工程量,以騙取工程款;一些建設單位管理人員採取巧立名目、拖延付款等方式收受賄賂。
在市政公用項目資産評估和國有企業改制中,一些企業和個人通過行賄侵吞國有資産。
在城鎮房屋拆遷中,一些單位和個人,通過向評估機構行賄,抬高或壓低評估價格,非法獲利,損害業主利益。一些評估、代理仲介機構通過給回扣獲取業務等。
為此,劉志峰要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在治理商業賄賂工作中重點抓好3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在今年底前,按照中央的要求,對照檢查、組織好自身的自查自糾;指導本地區、本行業企事業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二是配合檢察部門,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不管涉及到哪個單位、哪個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查到底,決不手軟。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完善並嚴格執行城鄉規劃、資質資格管理、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産交易與房屋權屬登記、住房公積金、城鄉房屋拆遷等六項公開辦事制度,推進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