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規劃中,農民首次成為重點對象,這將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新任務。這是記者5月12日從司法部召開的第六次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據了解,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轉發的中宣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中 ,第一次把農民列為普法的重點對象。四五普法期間,各地曾普遍開展了“民主法治示範村”、“民主法治示範社區”等創建工作,有609個行政村獲得“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稱號。但是,農民們的法律意識與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常識還相對淡薄,因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徵用和承包地流轉、農民工權益保護等産生的社會矛盾時有發生。
司法部要求,要重點加強對農村“兩委”幹部和基層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他們依法管理、依法辦事和為農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加強對外出務工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用工單位的責任,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經常化、制度化;農民工輸出地也要在農民工返鄉期間,集中開展法制教育,主動提供法律服務,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記者 梁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