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5月25日至26日兩天在廣西桂林市召開産業結構調整工作座談會,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發佈實施〈促進産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和《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的精神,切實推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
為進一步推進産業結構調整優化,2005年11月,國務院第112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暫行規定》和《指導目錄》。《暫行規定》明確了産業結構調整的目標、基本原則,提出了農業、基礎設施、先進製造業、高技術産業、服務業、産業組織、産業佈局等8個方面結構調整的方向和重點。《指導目錄》則列舉了26個行業鼓勵、限制和淘汰的領域。這兩個文件成為我國第一個專門指導産業結構的系統性、綱領性文件。
會議指出,經過“十五”時期的調整,我國當前産業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仍然突出。這既是導致經濟增長方式難以轉變的重要原因,也是造成資源消耗多、環境污染嚴重、經濟整體素質不高和經濟運行不穩定的重要原因。要化解這些矛盾,必須在産業結構調整優化上取得新的突破。
會議要求,推進産業結構調整優化,需要注意處理好幾個問題:實施《暫行規定》和《指導目錄》時,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落實措施;要加快制定和修訂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相關政策,完善促進産業結構升級的政策體系;要建立健全産業結構調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機制;要正確處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和加強政策調控引導的關係,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要正確處理發展三次産業的關係,特別是發展服務業和發展工業的關係;要著力推進部分産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促進産業協調健康發展。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歐新黔、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穆虹以及各省、市、區的發改委、經貿委(經委)有關負責同志出席了會議。(龐革平 馮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