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記者張曉松)審計署24個派出審計局在2005年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共向46個中央部門發出54份《審計建議函》,提出416條審計建議,其中對部門本級建議176條,對部門所屬單位建議240條,起到了促其加強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作用。
審計署派出審計局在2005年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樹立主動服務意識,在繼續揭露、糾正重大和突出違法違規問題的同時,注意發現被審計單位管理中的薄弱環節,並通過《審計建議函》的形式向被審計單位指出,促使其自行糾正。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表示,《審計建議函》的使用,促進了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經常性溝通機制的建立。派出審計局在揭露問題的基礎上深入分析問題産生的原因,從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嚴格管理的角度提出整改建議,受到被審計單位歡迎,被審計單位整改力度明顯加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