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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證交所等聯合通知要求跨市場配售股份轉登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7日   來源:經濟日報

    為了適應權證發行與交易等市場創新需要,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今天對外發佈《關於滬深證券交易所跨市場市值配售股份轉登記的通知》,決定對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跨市場市值配售股份實施轉登記。持有深圳市場發行上海市場配售股份或上海市場發行深圳市場配售股份的投資者需在規定時間內向其配售股份託管的證券公司提出轉登記申請,將其持有的深市發行滬市配售股份從其上海證券賬戶轉登記至其深圳證券賬戶,或者將其持有的滬市發行深市配售股份從其深圳證券賬戶轉登記至其上海證券賬戶。

    跨市場市值配售股份是指在2002年5月至2005年8月期間,為了方便投資者新股認購,上海、深圳兩地證券市場共同配合實行新股跨市場市值配售方式發行的股份。這種跨市場市值配售發行的股份有兩種:一是上海市場投資者可以憑其上海證券賬戶上股份市值認購的深圳市場發行中小板企業配售股份(證券代碼為609***),該配售股份登記在其上海證券賬戶上;二是深圳市場投資者可以憑其深圳證券賬戶上股份市值認購的上海市場發行股份(證券代碼為003***),該配售股份登記在其深圳證券賬戶上。

    據了解,持有深圳發行上海配售股份的投資者應在7月17日至8月10日向其配售股份的指定交易證券公司提出股份轉登記申請;持有上海發行深圳配售股份的投資者應在7月17日至8月24日向其配售股份的託管證券公司提出股份轉登記申請;如果同時持有深圳發行上海配售股份和上海發行深圳配售股份,可以在7月17日至8月10日一併向託管證券公司提出轉登記申請。

    《通知》要求,轉登記申請以證券賬戶為單位,持有配售股份的投資者可以書面、電話以及其他方式向其配售股份託管的證券公司申請辦理股份轉登記,投資者申請辦理轉登記時須如實申報姓名、身份證號、滬深證券賬戶號等內容,證券公司應認真審核投資者身份資料,確保滬深證券賬戶的持有人為同一投資者。證券公司應在7月17日前做好配售股份轉登記申報的準備工作,並自該日起接受投資者轉登記申請,辦理轉登記業務。(賈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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