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8日電(記者 毛曉梅)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已實施半月余,目前總體進展順利,實現了平穩起步。
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18日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下半年,保監會要繼續抓好交強險工作,加強對交強險業務的監管,著力檢查交強險有關規定的執行和落實情況,確保這項制度長期順利運行。
郭左踐指出,監管機關對交強險重點監管三個環節:一是費率。交強險執行全國統一的條款和費率,各保險公司不得擅自變更保險條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保費;二是代理手續費。手續費比例每單業務不得高於4%;三是理賠。要嚴格規範交強險理賠服務,努力杜絕惜賠、拖賠現象和各種理賠漏洞。
“對嚴重違規的公司,要取消其經營交強險業務的資格。對違規行為的處罰要抓住典型,並向社會公佈。”郭左踐説,“要以交強險制度實施為契機,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內部管理,堅持規範誠信經營,切實提高服務水平。”
交強險是一項全新的保險制度,已于7月1日正式實施,其實施旨在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的經濟賠付和醫療救治,及時化解交通事故經濟賠償糾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據了解,交強險制度建設是一個長期性的系統工程,目前只是一個開始,以後的工作更複雜,更具有挑戰性。比如,保險業要與公安交管部門聯合以省為單位加緊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從明年開始實行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將交強險保費與駕駛人的交通違法違章記錄挂鉤;要配合財政部研究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該基金的提取比例、管理體制和運行模式都將影響到交強險制度的實施;要配合農業部研究推動拖拉機保險業務發展問題;要實行交強險業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每年進行核查,切實保證不盈不虧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