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4日電(記者李薇薇)前不久,成都市100多位農民出國“打洋工”也遭遇了“欠薪”。幹了幾個月,不僅沒拿到一分錢,還回不了國。最後,在四川省法律援助部門的幫助下,才爭取到了自己應得的工錢,並順利地回到了家鄉。
現在,我國的法律援助惠及了更多的農民工。不僅是四川省,全國各地對於農民工的欠薪案件和工傷案件,都不再按照有關程序審查其經濟條件是否達到困難標準,只要申請,都給予相應的法律援助。
記者從24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法律援助處長(主任)會議上了解到,自從《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2006年1月正式下發後,我國各地法律援助部門都積極採取措施貫徹落實,通過放寬經濟困難審查標準,簡化審批程序等,努力創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務領域,方便農民工申請並及時獲得法律援助。
在“法律援助之手”為農民工維權提供強有力支持的同時,越來越多的農民工也學會了運用法律援助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2006年1月至5月,四川省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就有1600多件,辦案數佔案件總數的22%,居於首位。”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燦説。
在全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中,農民工也佔據了相當大的比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統計表明,2006年上半年,全國各地區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2萬多件,受援人總數為21萬多人。其中,接受訴訟法律援助服務的農民工就有43587人。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探索法律援助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的新機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把農民工作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採取各種措施保障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賈午光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