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十一五”期間將建成2個年産億噸以上、4個年産5000萬噸以上的煤炭生産基地,使煤炭産業儘快走上資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近年來,針對小煤礦數量多、資源浪費嚴重、安全事故隱患多等突出問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及時出臺了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2005年自治區恢復了煤炭工業局建制,加強了盟市、旗縣煤炭工業的安全監管機構,同時完善了煤礦安全生産監察局、監察分局、監察站的國家監察體系,初步形成了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落實的安全責任體系。
加大煤炭企業重組,提高産業集中度。從1998年關井壓産開始,內蒙古自治區就全面系統地進行煤炭産業結構調整,至今已關閉各類小煤礦3800多處,全區礦井數比“九五”期末的2009處減少75%。對300處小煤礦進行擴能改造,對20戶煤炭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力爭到2007年,全區80%以上的煤炭産量集中由這20戶重點企業完成。
推進機械化開採,提高回採率。從去年開始,對資源回收率不到30%的煤礦全部停産整頓,對回收率在40%的煤礦加倍徵收資源補償費。嚴格規定到2010年,所有煤礦採煤機械化程度都要達到90%以上,正規回採的礦井工作面回採率達到90%以上,採區回採率達到75%以上,礦井資源回收率達到60%以上。
延伸煤炭産業鏈條,發展煤化工業。
自治區提出所採煤炭就地轉化率要達到一半以上,煤矸石和煤泥綜合利用率也要達到70%以上。在扶持神華集團煤制油、霍林河集團煤、電、鋁聯營等項目基礎上,自治區進一步規劃了鄂爾多斯、烏海、錫林郭勒、霍林河、呼倫貝爾5個大型煤化工基地。(記者 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