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記者張宗堂 楊維漢)針對目前中小學生日益加重的學習負擔,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規定,無特殊情況,學校不得延長未成年學生在校學習時間。
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祝銘山説,這一規定是為了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
草案還規定,學校要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保證未成年人必要的睡眠、娛樂和體育鍛鍊時間。
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先後制定了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最近,又全面修訂了義務教育法。這些法律對於學校的設置及職責,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人受教育權的保障等作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
草案規定,學校對未成年人和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發生治安案件或者涉嫌刑事案件的,應當立即報警。
此外,草案還規定,為預防和制止校園暴力以及其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學校應當建立校園安全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