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27日電(記者 高路)上海市政府27日宣佈,上海批准建立專門針對無保障老人的城鎮高齡老人保障制度,以適時解決因各種原因沒有納入基本社會保障的老年群體保障問題。
在上海,由於各種歷史原因造成的高齡無保障老人,存在生活費無著落、醫療費難報銷等實際困難。從今年9月份起,符合條件的上海城鎮高齡無保障老人,將被統一納入社會保障制度,參照“城保”養老金最低標準發放養老金,並按照一定比例報銷門急診和住院費用。根據初步測算,直接獲益人群將近10萬人。
上海新出臺的城鎮高齡無保障老人納入社會保障的辦法規定,凡上海城鎮戶籍中年滿70周歲,在上海居住、生活滿30年,且未納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制度以及未享受徵地養老待遇的老人,給予享受新的制度規定的養老、醫療保障待遇。
高齡無保障老人一般為無正常收入的人群,納入上海城鎮高齡老人保障制度後,由政府籌資提供相應的基本社會養老待遇及基本社會醫療保障待遇。其基本的養老待遇目前為每人每月460元。其基本醫療保障實行定點醫療、按需轉診的就醫制度,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50%,住院醫療費用報銷70%,其餘部分由個人承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