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政府法制辦近日透露,重慶市行政首長問責制施行兩年來,該市已對行政機關“一把手”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實施問責49例,共追究89名領導幹部責任,輕則誡勉,重至免職。
2004年7月,重慶市通過《重慶市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開始在全國率先實施行政首長問責制度,並確立了履職不力或施政不佳的18種問責情形,問責對象包括重慶市政府各部門的行政負責人,參照執行的辦事機構、派出機構和直屬機構及區縣政府的“一把手”。目前,重慶市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門都制訂了實施辦法,三級問責體系已基本建立。
據重慶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李殿勳介紹,為更好地促進全市行政機關幹部全面、正確地履行職責,重慶市還將進一步完善行政首長問責制,包括與人大監督、司法監督的有機結合,讓各種問責的啟動更加快捷。(記者 余繼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