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4日電(記者劉羊旸)記者近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悉,我國開始實施預備技師培養考核制度。
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預備技師培養考核制度是以培養企業急需新技師為目標,以校企合作為紐帶,以分階段培訓和考核為特徵的新型高技能人才培養制度。從2006年9月開始,各地在讀和新招收各類技師專業學制學生,原則上實行預備技師培養考核制度。
預備技師考核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依照技師國家職業標準要求,組織畢業生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對考試合格者,頒發預備技師證書。預備技師證書由勞動保障部統一樣式和編號並提供查詢服務。
預備技師證書自頒發之日起有效期為5年。預備技師在相應職業崗位工作滿2年後(工作業績突出的可適當縮短),可申報參加技師綜合評審和業績評定。合格者按規定核發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