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張曉松)今年前8個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部分報紙藥品廣告進行監測結果顯示,報紙藥品廣告違法率高達91%。
記者24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月到8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監測了250份報紙發佈的藥品廣告11564次,違法率91%。在各類違法現象中,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佔62%,列第一位;此外,非處方藥未經審批擅自發佈廣告佔29%,非處方藥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發佈廣告佔8%。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同時監測了250份報紙所發佈的醫療器械廣告1904次,違法廣告約佔84%。其中,未經審批擅自發佈廣告佔70%,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發佈廣告佔27%,禁止發佈廣告品種佔3%。
今年1月到8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還監測了40家電視臺(頻道)播出的藥品電視廣告26237次、醫療器械電視廣告1283次,違法廣告分別佔72%和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