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魏武、劉曉莉)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王建明24日在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一屆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上説,伴隨著經濟體制的轉型以及經濟全球化和信息網絡化,我國貪污賄賂犯罪呈現出越來越明顯的行業特點。
王建明指出,大量的貪污賄賂犯罪集中發生在公共權力比較集中、資金比較密集、資源短缺、壟斷程度高、市場競爭激烈行業和部門。
資料顯示,電力、通訊、公用事業、交通、教育、金融等部門和行業,由於掌握著管理處罰、資金信貸、審批調配、工程發包、質量監督等權力,成為滋生腐敗犯罪的高發區。2005年,反貪污賄賂總局確定的六個重點領域和行業中,偵破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約佔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一。
王建明説,我國貪污賄賂犯罪的另一特點是犯罪金額大,跨地區案件增多。有的一起重大案件涉及多個省市和眾多人員,貪污受賄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案件時有發生。
“有些犯罪分子有計劃地將贓款轉移至國(境)外,並通過各種途徑逃往其他國家和地區,以逃避法律的制裁。”王建明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