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0月26日電(記者陳玉明)到2010年,我國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框架體系基本建立,國土資源管理法治環境明顯改善,這是國土資源部為自己確立的一項工作目標。
記者26日在全國國土資源普法工作會議上獲悉,國土資源部制定了一項《國土資源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2006-2010)》,根據這項規劃,國土資源系統要通過廣泛深入的法制宣傳教育,使全社會資源法治意識不斷強化,資源保護的基本國策意識和集約節約用地觀念明顯增強,土地及礦産市場秩序穩定、規範,違法案件明顯下降,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深入推進,國土資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
據了解,為實現這些目標,國土資源系統將繼續實施“送法工程”,根據不同群體的需求,採取多種多樣的形式,把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送到農村、礦山、企業、學校,從而使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國土資源基本國策的觀念逐步深入人心。
國土資源部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表示,在對公民的法制宣傳教育中,既要繼續注重維權意識的提高,還要注重法律程序的教育,教育公民通過合法渠道解決訴求;要從“灌輸式”教育向“服務式”教育轉變,在服務中開展法制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