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11月24日電(記者 蔡祥榮)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近200萬元的社保基金被一名出納員貪污。雲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以貪污罪判處涉案人史勇有期徒刑15年。
經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犯罪嫌疑人史勇於2000年進入曲靖市羅平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服務中心財務科工作,2003年起任出納員,管理全縣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戶、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戶、社會化管理服務基金收支等7個賬戶。2002年8月至2006年3月,史勇利用工作職務之便,採取收入不入賬、私自購買銀行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篡改會計記賬憑證等手段,共貪污社保基金196萬餘元。
2006年3月,羅平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服務中心加強基金管理力度。而此時,史勇已把貪污來的196萬餘元社保基金揮霍得所剩無幾,只還了35萬餘元。在無力還款的情況下,史勇不得不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11月15日,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以貪污罪判處史勇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