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4日電(記者張曉松)審計署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特派辦”)成立20年來,已審計近1.6萬個單位,佔審計署審計單位總數的66%;查出違規問題金額9300多億元,佔審計署查出違規問題總金額的53%;查出應上交財政金額760多億元,佔審計署查出應上交財政總金額的63%。
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4日召開的紀念特派辦建立20週年座談會上説,特派辦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為加強對中央企事業單位的監督設立的。從1986年起,經國務院批准,審計署分四批在全國18個城市設立了18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目前,特派辦是一支近2000人的隊伍,審計力量佔審計署三分之二以上。
李金華説,20年來,特派辦逐步成長為審計主力軍,在企業、財政、金融、經濟責任等重大項目審計中承擔了重要任務,揭露和查處了一大批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在審計署向國務院及其他部門報送和轉送的專題報告或綜合報告中,有80%以上的素材是來自特派辦的;審計署上報國務院的《審計要情》中反映的問題,有93%是特派辦查出的;審計署向司法機關移送的犯罪案件線索中,有75%以上是特派辦發現的。
審計署駐各地特派辦根據審計署的授權和安排,依法負責審計省級財政決算,海關、國稅和中央國庫駐地方分支機構的財務收支,中央國有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的資産、負債和損益,中央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