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李亞傑)記者日前從中央紀委、監察部了解到,據統計,2005年8月至2006年10月,全國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13376件,涉案金額37.66億元。
其中,涉及國家公務員的案件3128件,佔案件總數的23.4%;涉案金額9.68億元,佔總金額的25.7%;涉及廳(局)級幹部71人、縣(處)級幹部543人。
“查辦案件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商業賄賂蔓延的勢頭。”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負責人表示,“依法查辦商業賄賂案件是治理商業賄賂的關鍵環節,是檢驗專項治理是否取得實效的主要標誌,也是取信於民的重要舉措。”
據介紹,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緊緊圍繞公益性強、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嚴重破壞市場秩序的問題,抓住容易發生商業賄賂案件的關鍵環節、重點問題、重點崗位、重點人員,拓寬投訴舉報渠道,排查案件線索,強化辦案手段,突破了一批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涉案範圍廣、影響面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