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8日電(記者田雨)記者8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確定30件重大、典型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作為第一批督辦案件,並於近日下發各有關高級人民法院督辦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確定第一批督辦案件,目的在於進一步加大督辦力度,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做好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負責人表示。
據介紹,中央決定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後,最高人民法院及時下發通知,全面安排和部署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突出對商業賄賂“重點領域”和“重點人員”犯罪案件的審判,並對涉案金額巨大、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的商業賄賂犯罪大要案件,加大督辦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督辦案件所在地的高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落實專人負責案件督辦工作。對處在偵查、起訴階段的督辦案件,也要及時了解有關案件進展情況。各高級人民法院要切實加強督辦、指導工作,嚴格依法審理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對督辦和審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必要時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督辦案件審判情況要及時報告最高人民法院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