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2月8日電(記者李美娟)為推進困難企業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江西日前出臺新措施,從2007年起,有關困難企業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將可按照3%的費率參加住院醫療保險,享受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同等待遇。
據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險處介紹,從今年起,對已關閉破産、改制以及連續停産停業1年以上的國有和國有控股困難企業中未參加醫保統籌的退休人員,按參保地上年醫療費用人均實際支出水平參加醫保;對上述企業的在職職工按低於當地標準繳費費率即3%的費率參加住院醫療保險。所需資金全部由財政安排,其中省屬企業由省財政安排,市縣區屬企業由市縣區財政安排,省財政適當補助。
江西還規定,從今年起,對城鎮大集體困難企業和國有農林水困難企事業單位中未參加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按3%的費率參加住院醫療保險,所需資金由省、市、縣財政按7:1:2的比例負擔。上述人員參保後將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來管理,他們將享受到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