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3月21日電(記者孫洪磊)日前,天津市政府發佈了《關於在全市加快淘汰非節水型産品的通知》,要求確保到2007年底,力爭將天津市城市節水型器具的普及率達到100%。
天津市節水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要求,為加快節水型城市建設,天津市政府發佈了《通知》,並由天津市節水辦牽頭,建立了天津市淘汰非節水型産品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記者了解到,天津市節水辦將在全市公佈節水型産品名錄和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名錄;禁止生産和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産品;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禁止設計、採購、使用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産品;原有的建設項目必須限期更換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産品。
天津市節水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各經營性、服務性、公益型公共場所應在限期內進行自查,如果發現用水器具屬明令淘汰産品,在2007年6月底前必須更換為節水型産品;如果用水器具不符合節水標準,在2007年12月底前必須更換為節水型産品。同時,天津工商部門將對市場進行監督抽查,發現生産、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産品,將依法對經銷、代銷單位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