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總工會與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企業聯合會/青島市企業家協會,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規範化管理的意見》,使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規範化管理邁向正常化、制度化、規範化,這在山東省尚屬首家。
據了解,《意見》從內容、形式、措施等方面進一步加強了對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維護。
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女職工的勞動權利:勞動就業、同工同酬、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待遇等。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保護、經期、孕期、産期、哺乳期、更年期保護、婦科疾病普查、生育待遇等。女職工的政治、文化、教育、發展權利:職業教育、技術培訓、晉職晉級、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等。
主要簽訂形式有:單獨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將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簽訂區域性、行業性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等。《意見》專門規定了有關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報送與審查,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協商代表、協商程序、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和終止以及協商爭議的協調處理均按《集體合同規定》辦理。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簽訂或變更後,應當自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之日起10日內,由用人單位一方根據《關於對企業集體合同備查的通知》,按照備案管理權限,將文本一式三份,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另外,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簽訂生效後,企業工會和女職工委員會要對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行政方認真履約,並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情況。對違反專項集體合同規定的,要督促企業行政方限期整改。市總將建立全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管理數據庫,及時了解和掌握各區、市,各系統此項工作的進度情況,同時在全市建立通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