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4月10日電(記者蘇萬明)青島市日前決定啟動排污許可證制度試點工作,並規定於今年7月份起全面實施這一制度,今後企業需持證排污。
列入青島市第一批試點的企業共有16家,主要是産生廢水和廢氣的重點排污企業。
青島市規定,從今年7月份起在全市範圍內全面推行這一制度。年內青島市將首先對佔全市工業污染負荷80%以上的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2008年擴大到全市所有排污單位,屆時所有企業要持證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