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企業經營管理者收入,確定管理者與職工收入合理比例;一線職工未增加工資的,經營者工資也不能增加。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下發《關於加強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企業加強內部工資分配工作,理順工資分配關係,規範工資分配秩序。
《意見》指出,對工資水平低於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一定比例,或兩年以上不增資以及工資增長緩慢的一線職工,在安排工資增長時,要予以傾斜。要採取有力措施,保障一線職工的工資隨企業的發展而提高。同時,企業應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將企業發展與職工工資增長相結合,合理制定職工年度工資增長計劃,使職工共享企業發展的成果。
為使企業處理好不同崗位人員的工資分配關係,《意見》強調,企業應參照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合理確定經營管理、專業技術及生産服務等各類人員的工資水平,使各類人員工資差距保持在合理的範圍內。
根據有關文件,今年上海市企業工資增長的平均指導線為9%,上線為12%,下線為3%。凡生産經營正常、有盈利的企業,上年工資水平在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左右的,可參照平均指導線增長工資;上年工資水平在全市職工平均工資50%左右的,可參照上線增長工資;上年工資水平在全市職工平均工資2倍左右的,參照下線增長工資。(勵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