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6月7日電(記者 涂洪長)2003年,南方重點林區福建省在全國率先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的林改制度成為森林防火的重要推動力。相比林改前,2006年福建森林火災發生率下降了70%以上,在全國森林防火工作綜合評比中名列第一。
福建省林業廳廳長黃建興説,福建的地理概貌為“八山一水一分田”,全省森林覆蓋率62.96%,林業用地面積佔陸域總面積的74.7%,其中80%以上屬集體所有。林改前,因為産權不清晰,廣大群眾從林業生産中受益不多,對森林防火漠不關心,防火完全成了政府的事,一度是“瘋子放火、幹部打火、群眾觀火、領導惱火”,森林火災頻發,綠色資源大量毀於火患。
説起林改帶來的森林防火轉變,三明永安市洪田鎮洪田村的老支書賴蘭亭深有感觸:“以前一發生森林火災,村幹部敲著鑼滿村叫人,大家就是懶洋洋的,還沒上山救火,就開口先要工錢,林改以後這麼多年,村裏一次山火都沒發生過。”
洪田村現任村支書鄧文山説,分山到戶以後,村民人均每年的林業收入達3000元以上,佔當地農民人均年純收入的一半以上,現在大家真是“把山當田耕,把樹當菜種”。
鄧文山説,林改後,村集體山林由過去的“幹部林”變成了村民的“自家林”,村裏專門成立了護林聯防協會,採取輪流管護的辦法,由聯戶承包的農戶,按每戶人口數確定管護天數進行輪流開展巡山護林,實行山上插牌,做好人員交接,把森林火災防得“死死的”。
“均權、均利、均責”的林改制度真正推動了森林火患的群防群治,據永安市林業局統計,目前該市已經成立了111個群眾性護林聯防協會,組建各種林業專業協會255個,村級協會覆蓋面達100%。
黃建興説,林改的五年,是福建省森林資源增長最快的五年,山區農民“吃飯靠田,致富靠山”,護林管林的積極性空前高漲,森林防火的“老大難”問題逐漸成為歷史,可以説,改革真正喚醒了青山,喚醒了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