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越來越多的毒品犯罪分子將獵取毒品的目標轉向合法生産、經營和使用的醫療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等藥品,濫用品種不斷變化,特藥監管面臨嚴峻形勢。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正按照《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藥物濫用監測網絡及特殊藥品監管網絡,對特殊藥品實現每一針、每一片流向的監管。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隨著海洛因、苯丙胺類等毒品來源受到遏制,毒品犯罪出現新動向。比如,作為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的丁丙諾啡舌下片、安定等品種,具有依賴性潛力的處方藥曲馬多、含可待因口服溶液等品種的濫用;非法走私含麻黃素復方製劑用於提取麻黃素製造冰毒的新情況。隨著禁毒形勢的變化,需要不斷調整特殊藥品的管理品種和管理政策。
據悉,特藥管理的特點可概括為“三多、一大”:國際公約、行政法規多;管理環節多;行政審批項目多。監管責任大。(記者 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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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特藥
特藥具有典型的兩重性,合理使用是醫療必需品,能解除患者病痛,具有不可替代性;使用不當或濫用會危及公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監管責任重大。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國家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簡稱“麻、精、毒、放”),實行特殊管理。另外,根據國務院的有關行政法規,對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興奮劑也實行一定的特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