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吉林省保障職工退休後生活的企業年金,全部交由具備法人受託機構進行管理,實現市場化運營。
6月27日,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與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原有企業年金基金移交委託管理協議。此次移交共涉及長春、四平和通化等六個地區的300多戶企業,年金基金640萬元。它標誌著吉林省企業年金業務向管理服務規範化、投資運營市場化邁出了關鍵一步,對吉林省企業年金的健康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年金由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單位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單位和職工合計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
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楊處長表示,規範和完善的企業年金制度成為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生活、增強用人單位吸引人才和競爭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為進一步規範經辦工作,促進企業年金健康持續發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要求原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的企業年金要在今年年底前移交給具備資格的法人受託機構進行管理,全部實行市場化運營。在此之前,吉林省企業年金一直處於政府管理中。吉林省力爭在今年三季度之前完成上級要求。(記者黃明 通訊員黃宇孫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