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7月5日電(記者郭瑩玉)廣州市近日首次通報了三名政府採購工作中有違規行為的專家,並由市財政部門出臺了完善政府採購專家評審機制的六項具體措施。
這六項措施的內容是:一是縮短專家抽取至評審的時間,從制度上降低專家名單泄密風險;二是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上下級行政隸屬關係單位的人員不能互為非用戶評委,專家對與自己有利害關係的評審項目應主動回避;三是採購人只選派一名用戶評委,且不得擔當評委會主任;其他評審專家在政府採購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四是評委會成員要求採購人或供應商陳述或澄清問題,需經評委會主任同意,並以書面形式提出,不得隨意交談,評審過程不得使用通信工具;五是各代理機構在評標室安裝監控設備,以便監管部門抽查和辦案核實;六是實行違法違規行為通報制度。
據悉,廣州市財政局還從2007年開始聘請律師擔任政府採購常年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