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記者 劉錚、郝亞琳)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11日發佈的情況顯示,6月份全國被查實的瞞報較大事故有4起,共造成22人遇難和下落不明。
安監總局發佈的情況顯示,這4起較大事故(一次遇難3人至9人)瞞報中,煤礦事故2起,遇難和下落不明13人;建築施工事故1起,遇難5人;金屬礦事故1起,遇難4人。
山西運城地區河津市下化鄉陳家嶺村原子溝煤礦6月24日發生透水事故,造成6人遇難、3人下落不明。事故發生後,這個礦未及時上報,經群眾舉報,山西煤礦安監局調查核實。
記者從安監總局了解到,瞞報事故是違法犯罪行為。6月1日生效的《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應于1小時內上報。
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此前曾表示,近來事故瞞報、逃匿接連發生,要從嚴執法,依靠群眾和媒體監督、舉報,讓事故瞞報、謊報、逃匿無處藏身。
安監總局數據顯示,一季度全國發生15起事故瞞報,其中12起為煤礦事故瞞報。據安監總局分析,現在國家鼓勵舉報事故,媒體也加強了監督力度,許多瞞報被舉報出來,反映出全社會對安全生産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