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13日電(記者俞麗虹、季明)上海13日發佈了《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方案》,今後,節能減排指標的完成情況將被列入領導幹部的年度考核體系,實行“行政問責制”。
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以書面形式發佈了這份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中提出的節能減排工作主要目標,到2010年,上海全市萬元生産總值綜合能耗將比2005年下降20%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削減26%,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0%。
工業、交通、建築、商業等領域,是上海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的重點領域。其中,到2010年,上海將基本建成400公里軌道交通網絡和300公里公交專用道,大力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新建建築必須嚴格執行節能50%的標準,並逐步提高到節能65%;全市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店將分批接受“節能診斷”,進行節能改造。
此外,上海將從源頭上控制鋼鐵、電解鋁、銅冶煉、鐵合金、電石、焦炭、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投資項目,建立並完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同時,大力推進能源結構調整,不斷提高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消費比重。
為了強化節能減排責任,上海市明確提出,要把節能減排列為幹部考核的“硬指標”。節能降耗責任和成效,將納入各級政府、各個部門目標責任制以及領導幹部年度考核體系中,實行“行政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國有控股企業、外資企業、民營企業等,也將建立起相應的考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