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記者廖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29日繼續分組審議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倪岳峰在審議中表示,要繼續採取有效辦法加強對不法企業的處罰力度,建議引入“按日計罰”的辦法,以促使企業加強污水處理工作。
他説,目前,環境保護部門對於水污染事件處罰很弱;按照修訂草案,處罰仍然偏輕。草案第72條規定,“……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從數量看,處罰加重了,但是對於不法企業來説,仍然是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大量企業即使建了污水處理廠,也閒置不用,關鍵是罰金大大低於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成本。
他還提議,要特別加強對重點排污單位的監測。建議在第20條增加規定:重點排污單位應當保證自動監測設備的正常運行。
在分組審議時,委員們一致認為,為遏制水污染日益嚴重趨勢,修訂水污染防治法很有必要。
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新發佈的《2007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公報》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1263.4萬噸,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88%;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691.3萬噸,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0.24%,減排形勢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