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9月26日電(記者 俞儉)武漢市在做好城鎮低保工作的基礎上,積極落實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戰略,率先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從2004年10月起開始全面實施,截至今年6月底,已累計享受到農村低保的達93.54萬人次,基本實現應保盡保,促進了社會和諧。
武漢市既是老工業基地,又有近一半的農村人口。武漢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城鎮低保實施8年後,武漢市2004年研究制定了《武漢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試行)》,明確農村低保面向全體農村居民的原則,規定凡屬本市農業戶口的農村居民,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依照規定程序申請審批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經過幾年運行,武漢市實現了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基本達到應保盡保要求,今年第2季度享受農村低保對象在冊為4.95萬戶、11.21萬人,佔農業人口的3.76%;低保標準逐年提高,從人均每月28元提高到32元。實行了分類施保、保障重點,對未享受五保待遇、無勞動能力且生活特別困難的鰥寡孤獨對象、殘疾對象、重病對象給予重點保障。
武漢市在全面建立起農村低保制度以後,2005年建立和完善農村低保配套救助政策,出臺一系列對農村低保對象的教育、醫療、科技扶貧、災害救助、殯儀救助、單親特困家庭資助等政策,在政府協調下,由市民政局會同教育、衛生、科技、農業等相關職能部門具體實施,形成比較完善的以農村低保為主體的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如武漢市對農村低保子女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兩免一補”(免收雜費和書本費,補助寄宿生活費)教育資助,僅此一項每年就有15萬餘人次享受該項優惠政策,減免費用15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