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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究“最低薪酬制度”作為最低工資制度補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9月26日電(記者 高路、俞麗虹)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人26日在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上海正研究建立“最低薪酬制度”,作為對現行最低工資制度的補充。

    據悉,“最低薪酬”將包括最低工資、最低社會保險繳費和最低福利津貼三個方面。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鮑淡如説,由於後兩個標準自1995年確定之後就一直沒有變動,近年來越來越難以適應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和居民消費支出水平。為此,上海計劃將勞動者“薪酬”的各個組成部分逐步納入增長機制,實現與經濟發展全面“水漲船高”,以更好地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生活。

    上海于1993年在全國率先推出最低工資制度,目前已是第15次提高標準。

    在26日的新聞發佈會上,上海公佈了《上海市發展和諧勞動關係三年行動計劃》,提出上海未來三年內將基本形成一線職工“漲工資”機制。這一機制的內容,包括全市企業職工工資增長幅度與同期全市生産總值增長幅度相適應,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差距趨於合理,經營者收入與一線職工收入形成同向聯絡等。

上海:明年建立社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新華社上海9月26日電(記者 高路、俞麗虹)在26日舉行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鮑淡如表示,備受關注的上海社保基金目前已通過財政專戶管理收支,明年還將建立社保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接受公眾監督。

    鮑淡如説,信息披露的具體內容,包括基金的年收入是多少、總支出是多少、收入來源中單位和個人繳費各佔多少、財政補貼有多少等。

    據介紹,目前上海各項社保基金已全部通過財政專戶進行管理。社會保險費不再從收入賬戶直接支出,而必須全部轉入財政專戶,支出時須經依法申請才可轉賬。同時,上海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將在社保基金的徵繳、管理、運營、支出各個環節加強監督。

    鮑淡如表示,國家在1999年規定,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這五項社會保險基金不允許投資運營,在有節余時,保值方式只有存銀行、買國債兩種。上海也正按照這一規定執行,目前沒有提取資金用於投資。在社保基金之外,上海的企業年金也正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市場化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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