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孫玉波、杜文景)記者27日從建設部獲悉,我國97%的地級城市建立了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據統計,2002年至2006年,房屋建築投標承包面積佔房屋建築施工總面積比例從76.7%上升至82%。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了招標投標監管隊伍,變分散招標為集中招標,增加了招標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説,通過對建築市場招投標環節中的違規問題,工程承包中的轉包、違法分包、資質挂靠、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問題,以及拖欠工程款等問題的專項治理,我國建築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
成建制的勞務隊伍正在發展壯大,逐步代替“包工頭”的挂靠。全國建設領域2003年底以前拖欠的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已基本解決,基本實現了國務院確定的清欠工作目標,防新欠長效機制正在建立。長期困擾建築業發展的行業保護和地方封鎖得到突破,各專業市場和地方市場逐步放開。
這位負責人介紹,在下一步工作中,將突出監管重點,加強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督。繼續完善招標投標制度,研究出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資格審查辦法》,抑制招標人通過資格審查排斥潛在競標人現象。加強招標投標過程的監督管理,明確招標投標中建設單位和評標專家的責任,嚴肅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