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0月14日電(記者 岳德亮)杭州市日前審議通過了《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和《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2008年1月1日起實施。杭州市在國內率先織就一張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雙覆蓋的“保障網”。
這是記者從杭州市在14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了解到的。
杭州市副市長何關新介紹,這兩個“辦法”對所有城鄉居民都做出基本醫療保障、基本養老保障的制度安排,並實行多層次、多形式的保障方式,體現了“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覆蓋到了杭州全市660萬市民和200多萬外來務工人員。其中,對於農民工醫保,杭州市新“辦法”規定,農民工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由用人單位按上年浙江省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月繳納3%,農民工個人不繳費,農民工醫保不設置個人賬戶,普通門診不納入保障範圍,即“低籌資、保大病”。農民工醫療保險的住院和規定病種門診保障待遇與職工醫保基本一致。
杭州市新出臺的政策的一個突出亮點是,體現了城鄉統籌,城鄉之間實現可選擇、可轉換。何關新説,城鎮居民可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農村居民可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間貫通,城鄉統籌,全民共享。
此外,杭州市在制度安排上把解決困難群眾、弱勢群體問題作為突出重點,對困難人員參加養老保障實行分類對待。如持有救助證的60歲以上城鎮老年居民,持證期間個人免於繳費;持救助證的城鎮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允許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
據杭州市測算,隨著兩個“辦法”的出臺實施,2008年杭州市本級基金和財政將增加支出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