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1月2日電(記者 鄧華寧)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環保廳等部門日前相繼出臺文件,要求從源頭上治理污染,嚴防污染企業向蘇北欠發達地區轉移。
記者近期沿太湖周邊地區採訪了解到,江蘇近期展開了大規模的工業污染治理行動,對企業污染物制定了更高的排放標準。截至目前,沿太湖地區超過1000家化工企業被關停。
針對一些産生廢氣、廢水的化工企業打算向經濟欠發達地區搬遷的情況,江蘇省政府明確,要提高蘇北地區新建化工項目的準入門檻。新建化工項目只能進入符合産業定位、通過區域環評、經省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通過的化工園、化工集中區或集中點。
此外,還禁止新建單個項目一次性固定資産投資額5000萬元(不含土地費用)以下的各類化工項目。
同時,全省要全面清理和重新確認現有化工集中區,縣及縣以下不再新批化工集中區,縣(市)最多只保留1個化工集中區。各市、縣擬保留的化工集中區由省轄市政府批准。